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2010年) 1.

1. 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投资建设公路、水运、港口码头、民用机场、通用航空设施等项目。(交通运输部、民航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列在首位的为牵头部门或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