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黑龙江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复函(2002年) 你省《关于呈请批准黑龙江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黑政发〔2002〕23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你省《关于呈请批准黑龙江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黑政发〔2002〕23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