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马马文同志兼任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任的通知(2007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志兼任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志兼任国务院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任的通知

国办函〔2007〕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监察部部长马兼任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任。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