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长江三峡枢纽工程建设期通航建筑物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 四、
四、 三峡枢纽工程通航建筑物管理要服从综合调度。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抓紧编制三峡枢纽工程综合调度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后执行。三峡枢纽工程通航管理必须服从国家的防洪、发电和航运的综合调度,日常航运调度由三峡通航管理局按规程执行。
上述管理体制在三峡枢纽工程建设期内实行。三峡枢纽工程通航建筑物的最终管理模式在枢纽工程竣工时研究确定。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二年十一月一日
上述管理体制在三峡枢纽工程建设期内实行。三峡枢纽工程通航建筑物的最终管理模式在枢纽工程竣工时研究确定。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二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