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钻石进出口管理和税收政策调整问题的复函(2001年)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钻石进出口管理和税收政策调整问题的复函(2001年) 三、 三、 同意将钻石消费税的纳税环节由现在的生产环节、进口环节后移至零售环节,并对未镶嵌的成品钻和钻石饰品的消费税减按5%税率征收。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