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 九、 加大对“三农”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 (三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 (三十) 九、 加大对“三农”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 (三十) 健全政策扶持体系。完善政策协调机制,加快建立导向明确、激励有效、约束严格、协调配套的长期化、制度化农村金融政策扶持体系,为金融机构开展“三农”业务提供稳定的政策预期。(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税务总局、证监会、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九、 目录 (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