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 (二十)

(二十) 完善保费补贴政策。提高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的县级保费补贴。(财政部、保监会、农业部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