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际联席会议审批程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际联席会议审批程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 近年来,为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相继批准建立了一些部际联席会议,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事项,明确由主办部门进行协商。为进一步规范部际联席会议的审批程序、名称以及刻制印章、行文等问题,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近年来,为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相继批准建立了一些部际联席会议,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事项,明确由主办部门进行协商。为进一步规范部际联席会议的审批程序、名称以及刻制印章、行文等问题,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