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的通知(2002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
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的通知
国办发〔200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自1993年首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以来,我国第三产业的总量和结构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了适应加入WTO后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经国务院批准,2003年在全国进行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的通知
国办发〔200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自1993年首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以来,我国第三产业的总量和结构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了适应加入WTO后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经国务院批准,2003年在全国进行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