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2004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00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我国招投标市场发展总体是好的,招投标活动日趋普及,招投标领域不断扩大,已经成为经济… 一、 充分认识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重要意义 二、 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全国市场统一 三、 实行公告制度,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 四、 完善专家评审制度,提高评标活动公正性 五、 规范代理行为,建立招投标行业自律机制 六、 积极引入竞争,进一步拓宽招投标领域 七、 依法实施管理,完善招投标行政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