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2022年) 六、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2022年) 六、 六、 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一) 实行台账式管理。全面梳理各地区基础设施等领域存量资产情况,筛选出具备一定盘活条件的项目,建立盘活存量资产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针对纳入台账项目的类型和基本情况,逐… (二十二) 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加强盘活存量资产工作信… (二十三) 加强督促激励引导。对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或单位,以适当方式积极给予激励;对资产长期闲置、盘活工作不力的,采取约谈、问责等方式,加大督促力… (二十四) 积极开展试点探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不少于30个有吸引力、代表性强的重点项目,并确定一批可以为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提供有力支撑的相关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 (二十) 目录 (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