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2022年) 二、 优化完善存量资产盘活方式 (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2022年) (七) 二、 优化完善存量资产盘活方式 (七) 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鼓励国有企业依托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按规定通过进场交易、协议转让、无偿划转、资产置换、联合整合等方式,盘活长期闲置的存量资产,整合非主业资产。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 (六)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