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2017年) 1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2017年) 18. 18. 探索允许营利性的养老、教育等社会领域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财产进行抵押融资。(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17. 目录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