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2017年) 1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2017年) 16. 16. 支持社会领域企业用股权进行质押贷款,推动社会领域企业用收益权、应收账款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质押的其他财产权利进行质押贷款。鼓励各地通过设立行业风险补偿金等市场化增信机制,推动金融机构扩大社会领域相关产业信贷规模。(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15. 目录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