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2017年) 1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2017年) 12. 12. 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实际情况设立以社会资本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社会领域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11. 目录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