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 一、
一、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各项要求,确保取消下放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重点任务落实到位。坚决落实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有关要求,精简合并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不得擅自增加行政审批事项,不得擅自增加审批环节,切实防范权力复归和边减边增。充分发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实现项目网上申报、并联审批、信息公开、协同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