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2023年) (四)

(四) 加强协同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各有关方面统筹推进本指导意见实施,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强化对各地的指导监督,定期开展实施情况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重大情况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地方各级政府建立发展改革、能源、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消防救援、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协同推进机制,全面摸排基本情况,科学评估建设需求,简化建设手续,建立健全标准和政策体系,持续跟踪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实现信息共享和政策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