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2022年) 五、 建立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机制 (十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2022年) (十二) 五、 建立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机制 (十二) 稳步推进收入划分调整。探索建立省以下区域间均衡度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评估。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动态调整情况,结合省以下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收入分布和规模、财政收支均衡度等变化,适时稳步调整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划分。省级可通过合理调整收入分享方式或分享比例等办法,抑制收入虚收空转行为。省以下各级政府财政体制调整,涉及收入和支出项目的划分以及上解等具体办法,应依法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一)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