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2020年) (十)

(十) 确保过惩相当。按照合法、关联、比例原则,依照失信惩戒措施清单,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轻重适度的惩戒措施,防止小过重惩。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现行规定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不足为由,在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外增设惩戒措施或在法定惩戒标准上加重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