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2013年) 一、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2013年) (三) 一、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三) 加大中央财政建设投资支持力度。统筹安排中央财政建设投资支持煤矿瓦斯治理利用,将保护层开采配套工程、井下瓦斯抽采工程纳入煤矿安全改造投资支持范围,输配管网及利用设施、煤层气开发利用示范项目纳入煤炭产业升级改造投资支持范围,治理利用技术装备研发纳入能源自主创新和能源装备投资支持范围。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