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2008年) 四、 进一步深化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2008年) (一) 四、 进一步深化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一) 深化采矿秩序整顿。安全监管、国土资源和环保等部门要通力合作,扎实推进资源整合,依靠技术进步,加强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规模和安全生产水平。要依法严厉打击无证、超层越界开采等行为,坚决关闭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全面清查和纠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关闭之后又擅自非法恢复生产的,要严肃查处,严防死灰复燃。 四、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