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13年) 四、 全面普查煤矿隐蔽致灾因素 (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13年) (九) 四、 全面普查煤矿隐蔽致灾因素 (九) 强制查明隐蔽致灾因素。加强煤炭地质勘查管理,勘查程度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不得为其划定矿区范围。煤矿企业要加强建设、生产期间的地质勘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瓦斯、水、火等隐蔽致灾因素,未查明的必须综合运用物探、钻探等勘查技术进行补充勘查;否则,一律不得继续建设和生产。 四、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