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2014年) 六、 落实好各项支持政策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2014年) (二) 六、 落实好各项支持政策 (二) 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大棚户区改造资金投入,落实好税费减免政策。省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本地区财政困难市县、贫困农林场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投入,支持国有林区(林场)、垦区(农场)棚户区改造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支持资源枯竭型城市、独立工矿区和三线企业集中地区棚户区改造。中央继续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补助力度,对财政困难地区予以倾斜。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券制度,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