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2014年) 四、 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2014年) (二) 四、 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二) 开展已入住安置住房质量安全检查。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已入住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查,重点是建成入住时间较长的安置住房,对有安全隐患的要督促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居住安全。 (一)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