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2014年) (八)
(八) 完善防治法规制度。研究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植物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符合国际惯例和国内实际的防治作业设计、限期除治、防治成效检查考核等管理办法。抓紧制(修)订防治检疫技术、林用农药使用、防治装备等标准。各地区要积极推动地方防治检疫条例、办法的制(修)订,研究完善具体管理办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防治工作职能,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和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和完善检查考核办法,对防治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经济和生态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