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2017年)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工作,在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方面作出了重要部署,特别是近年来建立了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覆盖面、入学率、巩固率持续提高。但受办学条件、地理环境、家庭经济状况和思想观念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国一些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岛地区仍不同程度存在失学辍学现象,初中学生辍学、流动和留守儿童失学辍学问题仍然较为突出,这直接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工作,在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方面作出了重要部署,特别是近年来建立了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覆盖面、入学率、巩固率持续提高。但受办学条件、地理环境、家庭经济状况和思想观念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国一些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岛地区仍不同程度存在失学辍学现象,初中学生辍学、流动和留守儿童失学辍学问题仍然较为突出,这直接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发〔2017〕4号)有关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部署,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问题,确保实现到2020年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的目标,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有关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