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2003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今年新增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做了大量工作,试点工作陆续展开,总体进展较为顺利,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目前各地区… 一、 坚持条件,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地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 二、 对照检查,纠正偏差,不折不扣地把中央政策落到实处 三、 加大力度,整体推进,积极搞好各项配套改革 四、 规范分配,严格监督,确保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专款专用 五、 加强领导,严明纪律,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