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2010年) 一、 严把生产经营许可关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2010年) (三) 一、 严把生产经营许可关 (三) 加强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的许可管理,严格审核相关资质和条件,禁止向经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发放许可证;鼓励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推动生鲜乳收购站的标准化建设。对已被责令关停的生鲜乳收购站,要采取封存、拆除设备设施等措施,防止其暗自收购,并将关停信息及时通报同级质检部门及辖区内的奶牛养殖户和乳制品生产企业。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