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2011年) 七、 健全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 (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2011年) (一) 七、 健全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 (一) 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合理制定乡村医生培养培训规划,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城乡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选派乡村医生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学院校接受培训。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周。 七、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