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2014年) 二、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总体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2014年) (一) 二、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总体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 总体目标。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以促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主要目标,在用好财政增量资金的同时,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 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2014) 二、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