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2006年) (五)

(五) 到2010年底,全面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的目标。要按照“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可行,保证长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采取适合本地特点的技术手段实现“村村通”。鼓励距离城镇较近、有条件的农村采取有线光缆联网方式进行建设,边远、居住分散地区采取共用卫星接收(俗称“村锅”)方式进行建设,使“盲村”的农民能够收听收看到包括中央和本省的4套以上的广播节目和8套以上的电视节目。同时,加强管理,保证“村村通”工程按规定接收广播电视信号,防止违规接收境外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