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2006年) 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2006年) 五、 五、 进一步加强做好“村村通”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四) 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广播电视、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要切实把做好“村… (十五) 各级广播电视、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对“村村通”工程建设的监督,并做好验收检查,确保工程质量。“村村通”工程建设要以县为单位,制订方案,落… 国务院办公厅 (十三) 目录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