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2003年)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2003年) 二、 二、 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 加快制订和清理农业标准。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农业标准体系的要求,根据《全国农业标准2003—2005年发展计划》,加快农业标准制订进度,加… (二) 强化重点领域标准的实施与监督。围绕治理农产品污染,确保消费者健康和安全,建立产地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抓好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操作规范的实施;强化对农药、兽药残… (三) 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各地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中要明确提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多元化、多层次组织的作用,积极探索标准化为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服务的途径,… (四) 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要结合我国实际,按照“借鉴、结合、创新、发展”的原则,运用风险评估理论,加快农产品安全卫生限量指标、检验方法及动植物防疫措施等标… (五) 加强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实行收购、储存、加工、运输、销售等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质… (六) 有效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各级质检、农业、林业和环保等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如何通过制(修)订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提高检验检疫水平,严把入境关口,加强对我国境内有害生物… (五)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