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关闭整顿小煤矿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01年) 一、 加快小煤矿关闭工作进度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关闭整顿小煤矿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01年) (三) 一、 加快小煤矿关闭工作进度 (三) 对已关闭而又擅自恢复生产的小煤矿,一律按无证开采论处,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煤炭管理、国土资源、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监察、环保等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予以关闭。同时,要严肃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和当地政府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