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2004年) 二、
二、 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的工作体制。中央建立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004年7月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都要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地(市)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制订具体措施,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到2004年9月1日,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或高于2003年的同期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