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任务分工的通知(2010年) (五)

(五) 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制止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经营管理者责任,加强监督和检查。(工商总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