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2011年) 2.

2.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