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的通知(2021年) 三、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 (四) 强化程序意识,提高依法督查、规范督查的能力水平。依法遵守确定督查事项、制定督查方案、作出督查结论、核查整改情况、运用督查结论等程序规范。严格立项程序,未经本级人民政府或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批准不得开展政府督查;立项完成后要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对象和范围,提前培训督查人员;督查工作结束后要作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客观公正的督查结论,督促督查对象按要求整改;根据督查结论或整改核查结果,提出对督查对象依法依规进行表扬、激励、批评或追究责任的建议。依法保障督查对象对与自身有关督查结论的知悉权,以及对有异议的督查结论申请复核的权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的通知(2021年)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不断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督查工作,指导督查队伍建设,听取督查情况汇报。政府秘书长、办公厅(室)主任和部门办公厅(室)主任要加强对督查工作的具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负起责任。二要广泛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重点组织政府督查机构和督查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培训,加强条例解读,力求深入理解条文内容,全面准确掌握和执行各项规定。三要加强条例实施情况监督指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指导、推进、监督条例在本地区本领域贯彻落实的责任,及时总结推广条例执行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抓紧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报告。要对照条例,梳理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等,及时修改与条例规定不一致的内容,纠正与条例精神不符的做法。国务院办公厅加强对全国政府督查工作的指导,及时了解各地区各部门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适时开展监督指导。 三、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 (四) 强化程序意识,提高依法督查、规范督查的能力水平。依法遵守确定督查事项、制定督查方案、作出督查结论、核查整改情况、运用督查结论等程序规范。严格立项程序,未经本级人民政府或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批准不得开展政府督查;立项完成后要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对象和范围,提前培训督查人员;督查工作结束后要作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客观公正的督查结论,督促督查对象按要求整改;根据督查结论或整改核查结果,提出对督查对象依法依规进行表扬、激励、批评或追究责任的建议。依法保障督查对象对与自身有关督查结论的知悉权,以及对有异议的督查结论申请复核的权利。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不断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督查工作,指导督查队伍建设,听取督查情况汇报。政府秘书长、办公厅(室)主任和部门办公厅(室)主任要加强对督查工作的具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负起责任。二要广泛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重点组织政府督查机构和督查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培训,加强条例解读,力求深入理解条文内容,全面准确掌握和执行各项规定。三要加强条例实施情况监督指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指导、推进、监督条例在本地区本领域贯彻落实的责任,及时总结推广条例执行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抓紧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报告。要对照条例,梳理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等,及时修改与条例规定不一致的内容,纠正与条例精神不符的做法。国务院办公厅加强对全国政府督查工作的指导,及时了解各地区各部门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适时开展监督指导。 (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