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湖南东洞庭湖等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湖南东洞庭湖等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2018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湖南省、重庆市、云南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国家林业局: 《环境保护部关于批准湖南东洞庭湖等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的请示》(环生态〔2018〕13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 国务院同意调整湖南东洞庭湖、重庆金佛山、云南白马雪山和西藏珠穆朗玛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调整后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等由环境保护部予以公布。 二、 有关地区要按照批准的调整方案组织勘界,落实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标明区界,予以公告。 三、 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妥善处理好自然…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