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天津古海岸与湿地等5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2009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天津古海岸与湿地等5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2009年)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天津古海岸与湿地等5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的请示》(环发〔2009〕104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天津古海岸与湿地等5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的请示》(环发〔2009〕104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