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2000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情况,国务院决定调整国务院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岚清(国务院副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