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2007年)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2007年) 1. 1. 各地区、各部门负责同志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并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学习活动,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能了解、掌握这部法律。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二)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