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2007年)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订具体方案和措施,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实施工作。对实施中的有关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