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2007年) 4.

4.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2条、第34条的相关规定,由国务院办公厅会同财政部、民政部、水利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完善应急财产征收、征用补偿制度;研究建立应急管理公益性基金,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开展捐赠等活动,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