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2007年) 1.

1.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5条的相关规定,由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民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对建立和完善国家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研究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