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2006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发展中国家,加强土地管理,严格保护耕地,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始终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将土地出让收支纳入地方预算,实…
一、
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范围,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管理
二、
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
规范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
四、
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居民利益,建立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
五、
加强国有土地储备管理,建立土地储备资金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六、
加强部门间协作与配合,建立土地出让收支信息共享制度
七、
强化土地出让收支监督管理,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收益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