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2006年) (四十三)

(四十三) 关于“2006年选择部分县(市)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工作,妥善处理历年农业税尾欠,完善涉农税收优惠方式,确保农民直接受益”的问题,由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研究提出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