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2006年) (二十)

(二十) 关于“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依法将务工农民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探索适合务工农民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办法”的问题,由劳动保障部牵头,会同财政部、建设部、农业部、卫生部、法制办、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提出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