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2006年) (五十二)

(五十二) 加强流域、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环境保护的统一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综合效益。建立大江大河上下游之间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和补偿机制。加强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监管与执法力度,落实污染治理达标责任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林业局等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