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2006年)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2006年) 三、 三、 提升交通运输枢纽地位,促进商贸流通旅游业发展 (二十三) 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实施。加强铁路、高速公路、干线公路、民航、长江黄金水道、油气管道等建设,优先解决中部地区与沿海地区以及中部地区内部的连通,着力构建连接东… (二十四) 加快铁路客运专线和开发性新线建设,加强现有铁路的电气化改造及复线建设,强化中部地区煤运通道,推进铁路站场建设和改造,完善铁路枢纽工程。(铁道部牵头) (二十五) 加强公路建设,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油(水泥)路。加快高速公路建设及扩容改造,加大省际间公路干线建设和国省道升级改造力度;加强长江中游及淮河中上游地区… (二十六) 扩建省会城市枢纽机场,增加中小型机场。(民航总局牵头) (二十七) 构建以武汉、郑州等全国性市场为中心,以区域性重点市场为骨干,以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市场为补充,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相结合的市场体系。(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证监会等部… (二十八) 重点发展粮食及鲜活农产品、重要生产资料和工业品交易市场,加大传统零售业态改造力度,推动农村商业网点建设。鼓励发展所有制形式和经营业态多样化、有利于吸纳就业、诚信… (二十九) 加强旅游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挖掘、整合各类特色旅游资源,加快建设一批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名县、旅游名镇。广泛吸纳社会投资,高水平开发一批有国际影响、带动性强、效益… (二十二) 目录 (二十三)